四部委:符合条件污染防治第三方企业减按15%税率征税(组图)

  格隆汇4月27日丨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生态环境部等四部委发布《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明确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告执行期限是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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