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对雄安新区直接融资支持力度(组图)

  证券时报记者 张达

  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就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提出指导意见,提出了主要目标和九大重点任务。其中,在创新投融资模式方面,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雄安新区企业发行上市、并购重组、股权转让、债券发行、资产证券化。支持在雄安新区探索推广知识产权证券化等新型金融产品。

  《意见》指出,加大对雄安新区直接融资支持力度,建立长期稳定的建设资金筹措机制。在保持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坚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的前提下,加大对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的支持力度,单独核定雄安新区债券额度,支持发行10年期及以上的雄安新区建设一般债和专项债。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雄安新区企业发行上市、并购重组、股权转让、债券发行、资产证券化。支持在雄安新区探索推广知识产权证券化等新型金融产品。鼓励保险公司根据需要创新开发保险产品,推进京津冀地区的保险公司跨区域经营备案管理试点。与此同时,支持设立雄安银行;研究建立金融资产交易平台等金融基础设施,筹建雄安股权交易所,支持股权众筹融资等创新业务先行先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与外部投资机构合作;支持建立资本市场学院(雄安);研究在雄安新区设立人民银行机构;探索建立符合国际规则的金融监管框架,加强本外币协同监管,实现雄安新区所有金融活动监管全覆盖,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在建设现代智慧城市方面,《意见》要求,构建新型住房供给体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针对多层次住房需求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个人产权住房以共有产权房为主。严禁大规模开发商业房地产,严控周边房价,严加防范炒地炒房投机行为。创新投融资机制,吸引各类社会主体参与雄安新区住房开发建设,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支持发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房地产金融创新产品,明确管理制度和运行方式,探索与之相适应的税收政策。支持在雄安新区设立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探索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深化人口管理服务制度改革,建立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在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方面,《意见》指出,支持引入国际国内各类资本参与雄安新区建设;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支持在雄安新区设立外商独资或中外合资金融机构,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尽快放宽或取消股比限制。允许设立专业从事境外股权投资的项目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设立境外股权投资基金。创新本外币账户管理模式,允许跨国公司总部在雄安新区开展本外币资金集中运营。放宽外汇资金进出管制,促进雄安新区投融资汇兑便利化。

(责任编辑:唐明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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