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医疗回复问询:公司不存在年底大幅调节利润的情况(图)

讯 11月26日,创新医疗发布关于对浙江证监局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创新医疗回复称,公司认为康瀚投资、建恒投资存在重大出资瑕疵的依据:康瀚投资、建恒投资存在重大出资瑕疵的主要事实依据为:建华医院至今被梁喜才等人非法把控,管理权未实际交接给创新医疗,且建华医院的股权价值存在重大减值迹象,故康瀚投资、建恒投资获取的公司股份涉嫌重大出资不实;同时,康瀚投资、建恒投资实际控制人梁喜才等人非法大肆侵占建华医院和创新医疗利益,涉嫌变相抽逃出资。

创新医疗拟对康瀚投资、建恒投资等两名股东的所有股东权利暂时进行限制,待相关股份权利瑕疵及不确定事项明晰后,再确定康瀚投资、建恒投资的出资情况;康瀚投资、建恒投资根据最终确定的出资瑕疵数额,依法享有并行使相应股东权利。

与此同时,因建华医院未完成2018年度业绩承诺,康瀚投资尚需向公司支付股份4,485,506股并由公司以人民币1元回购注销,该部分应补偿股份对应的应补偿金额为4,485,506*11.78=52,839,257.14(元)。但康瀚投资始终拒绝履行业绩补偿义务,损害了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已就康瀚投资2018年度业绩补偿事项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裁决康瀚投资向公司支付股份4,485,506股并由公司以人民币1元回购注销。因此,康瀚投资未履行股份补偿义务,对其当前名下持有的4,485,506股公司股份是涉嫌构成重大出资瑕疵的。创新医疗拟暂时限制康瀚投资、建恒投资股东权利。

另外,就浙江监管局质疑创新医疗的董事会决议将建华医院自2019年11月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事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年度业绩的影响,是否存在年底大幅调节利润情形等问题,创新医疗表示,2019年11月,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派出审计工作人员与公司财务人员前赴建华医院开展2019年度预审工作,但建华医院拒不提供任何资料,拒不配合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鉴于建华医院管理层拒绝执行公司对其董事会改组及变更法人的股东决定,以及拖延提供半年度报告材料并拒绝对建华医院半年度财务异议事项提供合理性解释说明的补充材料,公司对建华医院失去控制。公司董事会决议将建华医院自2019年11月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失去影响并获取建华医院经营回报的实际权利。

根据公司财务初步核算,截至2019年10月31日,建华医院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33,348.31万元,占公司总资产400,959.85万元的33.26%;净资产73,664.35万元,占公司净资产354,829.77万元的20.76%;2019年1—10月实现营业收入52,089.84万元,实现净利润-7,253.72万元。上述公司对建华医院失去控制事项将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影响数据将以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建华医院100%股权形成商誉62,871.04万元,2018年4月建华医院完成对明珠医院的收购,建华医院收购明珠医院形成商誉8,758.35万元,公司2018年度对建华医院商誉计提减值损失6,693.24万元,公司合并报表与建华医院有关的商誉余额为64,936.12万元,公司失去对建华医院的控制,本年度将对上述商誉全额计提商誉减值损失,将对公司2019年度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创新医疗称,公司董事会决议将建华医院自2019年11月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是以公司对子公司建华医院失去控制的事实为根据做出的审慎决策,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2019年度合并利润表将合并建华医院2019年1月至10月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财务初步核算,建华医院2019年1—10月实现净利润-7,253.72万元,其大幅亏损的主要原因,主要系与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一审判决计提的预计负债。公司不存在年底大幅调节利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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