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姿势——宝盈基金前督察长因旷工被辞退(组图)

  前督察长和基金公司打官司这种事在基金圈并不常见,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一纸公告终结了宝盈基金和其前督察长孙胜华的“闹剧”,却也拉开了吃瓜群众八卦的序幕。

  这件事还要从三年前说起,2016年2月宝盈基金向孙胜华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根据通知书的内容,孙胜华被辞退的主要原因是考勤不合格,存在严重的旷工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收到通知书的孙胜华在签收人签字一栏写下“不同意解除”,并把宝盈基金告上了法庭。双方开始进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打官司阶段。

  公开资料显示,宝盈基金在2010年拟聘任孙胜华作为该公司的督察长,据了解,孙胜华先后在宝盈基金担任监察稽核部总监、督察长、总经理助理,离职前任职总经理助理等职务,工资税后为65000元。而宝盈基金和孙胜华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时间期限是2013年1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

  根据宝盈基金公司《考勤管理制度》(2012年8月8日修订),公司员工迟到、早退累计四次及以上扣发工资400元/次,同时给予警告处分;月度累计迟到、早退达七次及以上的,旷工三天以上或者三个月内累计旷工五天的,将予以辞退。宝盈基金统计在2015年1月至2016年2月1日期间孙胜华旷工累计长达39天、迟到102次。而孙胜华方则认为,关于宝盈基金提交的旷工、迟到统计,都属于单方面统计,证据单上也没有自己的手印或签名,而且从2012年7月以来,也从未因考勤扣发过一分钱工资、绩效、奖金等,或者其它任何处分。

  这个官司打了三年,面对孙胜华的不断上诉,主要涉及两方面利益,其一是请求宝盈基金公司恢复履行孙胜华与宝盈基金公司的劳动合同;其二是请求宝盈基金公司赔偿孙胜华的工资收入损失(按照每月65000元标准,自2016年2月1日计算至劳动合同实际恢复履行之日止,暂计31个月共2015000元)(暂计日期是指从2016年2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最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孙胜华的诉讼请求,宝盈基金胜诉。

  虽然孙胜华被宝盈基金辞退的原因是旷工、迟到,但根据孙胜华方提供给法院的证词来看,这件事似乎“另有隐情”,孙胜华方表示,他在宝盈基金担任督察长时,曾向公司股东及相关部门举报了时任宝盈基金总经理汪某涉嫌犯罪材料,在2015年股灾发生前后,时任宝盈基金公司总经理汪某安排专户资金提前进行埋伏,并指示公司基金经理在2015年9月9日开始利用公募资金大举拉抬股票,股价拉至高点,大客户兑现出逃公募小散却被套牢,完成利益输送,短短8天时间利益输送金额高达9800万元,短时间内基金净值也从1元跌到不足0.6元。时任宝盈基金总经理的汪某从中铁信托纪委书记(中铁信托为宝盈基金股东)那里了解到了孙胜华实名举报的情况,于是以迟到、旷工等理由将其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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