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日报12月11日消息,从海南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现场推进会上获悉,截至目前,海南省完成1256个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工作,共核实经营性资产总额7100万元,账面资产总额7.4亿元,核实资产总额13.88亿元。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在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把集体资产折股量化、确权到户,然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集体资产和市场主体合作,农民分到股份可以分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确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的函》,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和东方市被列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截至目前,两区市已基本完成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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