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周报记者 罗仙仙 发自深圳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在中共中央政治局2月22日就完善金融服务、防范金融风险举行第十三次集体学习中,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再次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到了我国金融业发展的三大主要目标的高度。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在采访中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金融风险仍是(今年全国两会)关注的一个重点。”
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首席经济学家万喆认为,近期将“防范金融风险”从过去属于宏观经济指标调控上升到国家安全管理层面,实际明确了金融风险与国家总体安全是一致的。
2019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全年工作会议上,“防范金融风险”首次细化具体要求—“继续推动实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行动方案,稳定宏观杠杆率,推动出台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办法,加快补齐金融监管短板,有序化解影子银行风险,继续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充分发挥存款保险作用,做实金融风险监测、评估和处置机制。”
摸准金融风险暗流
2018年年初以来信托、债券违约频发,股市、汇市出现波动,在此之前,金融行业的风险早已暗流涌动。
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全年违约债券共118只并新增42家违约主体,违约金额达1154.5亿元,在2017年末该数据仅为337.5亿元。
而在国内金融“去杠杆”的背景下,民营企业的流动性困境与游离于银行监管体系之外的影子银行隐藏的系统性似乎都“一触即破”。
在2018年的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鹤直接指出,“在中国经济面临的各类风险中,金融风险尤为突出”。
金融风险持续暴露,而防范化解风险的监管和治理同样步履不停。
2018年7月4日,新一届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成立,召开会议并审议了金融委办公室提出的“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
提出未来三年重点任务包括有效控制宏观杠杆率和重点领域信用风险、有序化解影子银行风险、依法处置高风险机构、清理整顿金融秩序等,相应重点领域风险将得到有针对性的防范和精准处置。
从“去杠杆”转“稳杠杆”
按照人行2019年工作会议提到的重点,金融风险防控其中一个重点的系统性工作是稳定宏观杠杆率。
近期央行发布的《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称:“宏观杠杆率趋于稳定,2018年我国M2与GDP之比较上年下降3个百分点。同时,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较为稳固,近期出台的一系列逆周期调节措施的效果也在逐步显现。”
实际上,对宏观杠杆率进行调控,这并不是第一次出现在央行的工作会议上。2017年12月份的政治局会议就指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要使宏观杠杆率得到有效控制”;2018年4月2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指出,地方政府和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要尽快把杠杆降下来,努力实现宏观杠杆率稳定和逐步下降。
“国家在前两年提出‘去杠杆’,采取的手段和方式是比较直接的,力度较大,所以造成金融市场的震荡也是比较大的,目前提出的‘稳定宏观杠杆率’,一个‘稳’字有着根本性差别,”万喆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中说道。
2018年5月,央行发布《2018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其中特设了一篇专栏—“中国宏观杠杆率的新变化”,文章中表示“2017年宏观杠杆率趋稳……未来我国宏观杠杆率有望进一步趋稳”;《证券日报》的统计显示,2016-2018年我国宏观杠杆率(M2/GDP)分别为2.0831、2.0272、2.0289。
万喆认为,“去杠杆”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成为重点,现在可能就会“退居二线”。她解释道:“宏观杠杆率指标降低,过去在系统性金融风险当中最为注重的杠杆率的情况也有可能改变,防风险的侧重点有所改变也将带动调控手段、方式的改变。”
重点补新金融监管短板
在人行2019年工作会议上,推动出台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办法,加快补齐金融监管短板,有序化解影子银行风险,继续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等成为重点要补短板的领域。
“补空白领域、补已有制度,短板就是新的领域”,银保监会的首席风险官肖远企在今年初的银保监会近期重点监管工作通报会上对“金融监管补短板”解释道:“监管未完全覆盖的空白、交叉领域,如非贷款类资产分类;已有的需修改补充的制度,如金融机构治理;新的领域则包括新产品、出现了新的机构、新的经营模式、新的风险以及新业态进入金融领域等。”
其实,2018年9月以来,央行陆续发布有关银行理财、银行理财子公司、证券私募资管等行业细则,在《资管新规》的总体框架下,进一步明确各行业资管业务监管要求。
“当下银行业乱象整治已进入第二阶段,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风险依然是整治重点,针对于银行业公司治理,监管把整治重点放在规范股东行为、加强股权管理、推动‘三会一层’依法合规运作等方面。”一位不愿具名的联合评级银行业分析师在采访中向时代周报记者分析道。
在金控公司监管方面,据报道称,《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将力争于今年上半年出台。目前可以确定的是,央行金融稳定局正在牵头制定金控公司管理办法,办法将从设置市场准入门槛、严格规范金控公司内部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规范公司股权结构、大股东与高管任职要求等方面明确相关规定,同时民营金控将是金控公司管理办法的重点规范和监管对象。
“未来所有的改革和调整应该都会围绕金融结构适应性进行,”万喆补充道,“金融结构适应性和国家安全是相辅相成的,在近期政治局会议上可以看到金融作为经济的血脉,战略地位得到了凸显,与国家总体安全的紧密度得到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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